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抚远县地处黑龙江、乌苏里江交汇的三角地带。地理方位是东经133°40′08″至135°5′20″,北纬47°25′30″至48°27′40″,是我国最东部的县级行政单位,也是我国最早见到太阳的地方。全县总面积6262.48平方公里。东、北两面与俄罗斯隔黑龙江、乌苏里江相望,南邻饶河,西接同江。全县边境线长275公里。县政府所在地抚远镇距俄罗斯远东第一大城市–哈巴罗夫斯克市航道距离仅65公里。乌苏镇距离俄西伯力亚大铁路在远东地区最大编组站卡杂科维茨沃2.5公里。在黑龙江省及佳木斯市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,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。